保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保管合同与委托合同相近似。它们都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的都是服务。从民法理论上讲,保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仅限于保管物品的保管行为,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主要义务,为保管以外的行为,如代签合同、代销商品及其他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如代销商品),受托人的义务也可能包含有保管行为,但保管行为毕竟仅为附带性义务。另外,委托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均发生对外代理问题,因此,委托合同常包含代理权的授与。而保管合同则不发生对外代理的问题,更无所谓代理权的授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