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办理
主要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2、《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3、《鄞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办理房改买房应提交资料:
1、鄞县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
2、房产证;
3、住房租赁证;
4、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5、夫妻双方工龄证明单;
6、购买建筑面积超过
7、住房中若有拆迁自费扩档的,须提供原始发票及拆迁部门证明;
8、住房中若有集资分房的,须提供原始收据及产权单位同意在购房款中抵扣的证明;
9、如需核定房改面积的应提供房屋面积核准表。
审批程序:
职工、居民购买公有住房,向产权单位申请,填写好申请书→受理。经产权单位同意后,填写鄞县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一式九份→审核、核价→解款、开票、签约、过户→领证。
承诺时间:在资料齐全情况下,区房委办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