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使用国有土地。
仅有以下情形才能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兴办乡镇企业
村民建设住宅
乡(镇)村公共设施
公益事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