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作者:朱孔行 今海瑞律师事务所
临沂市统筹基金的支付设有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600元、8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同年度内第3次住院(第一次、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付完后)不再设起付标准。
规定慢性病的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如年内住院,全年慢性病门诊起付和住院起付合计为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