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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作者:朱孔行       今海瑞律师事务所

 

临沂市统筹基金的支付设有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600元、8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同年度内第3次住院(第一次、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付完后)不再设起付标准。

规定慢性病的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如年内住院,全年慢性病门诊起付和住院起付合计为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