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现行立法将合伙企业财产表述为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收益”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三部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