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律师

人民法院受理那几类涉外离婚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那几类涉外离婚案件


 

1. 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2. 华侨、港、澳、台同胞同国内公民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3. 双方均为留学生或出国人员,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4. 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现已在国内定居,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5. 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