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将共同房产过户给子女即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将其共有的房屋协议给孩子的,需按照房屋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过给孩子。
以上两种方式均需夫妻双方和孩子共同到场办理,如孩子未成年可不到场;两种方式均需缴纳契税。
二、如按房屋买卖方式办理需提供:
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离婚证(已离婚)或结婚证、户口簿(未离婚)、契税票;
三、如按房屋赠与方式办理需提供:
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公只要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有两人一起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户籍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代替孩子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就可以办理孩子名字房产证。过户完毕,住房属于孩子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 证书、契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