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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证据有哪些种类

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其作用也是客观存在的,并不能随意改变。

在刑事辩护中就要围绕控诉证据主动收集辩护证据,辩护证据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类:

1、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实施危害社 会行为或者罪轻的证据及材料;

2、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证据材料;

3、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有刑 事责任能力的证据及证据材料;

4、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证据;

5、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 防卫、紧急避险等的证据材料;

6、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