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体上来说,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也就是所谓的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的行为即为土地流转。
土地抵押贷款即为以流转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来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体承包户、家庭农场和土地合作社等进行贷款发放。涉农金融机构有权根据贷款合同,来监督项目资金运行,到期偿还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可依法对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作物进行拍卖获偿。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属于贷款行业的创新延伸,不仅有效保证了农村规模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并且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还实现了政、银、企、农村规模经营业主等多方共赢的目标。以下为合作社流转土地与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贷款模式详解。
一、合作社流转土地贷款模式(山东枣庄)
1、从法律法规的合法性
首先,土地合作社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质押贷款时,以土地使用权流转收入作为质押对象和还款来源,以“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为质押标的物,即以土地上的农作物、树木、林果等附着物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抵押的是土地收益,土地承包权仍然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归合作社使用,实际上体现的是农民土地使用权中的用益物权,从而避免了土地使用权不可抵押的法律限制。
其次,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出台了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见”和“关于切实保护涉农金融债权的意见”方面的文件,重点解决了农民不会失地、银行贷款来源有保障两方面问题,并为土地抵押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枣庄市政府向农民颁发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期限为20年,小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效期为30年的规定,当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借款而由质押权人实现质押权时,是以《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记载的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变现价款优先受偿的。
2、模式介绍
枣庄市政府首选市中区、山亭区、滕州市、峄城区、薛城区、台儿庄区6个区(市)推行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点,通过“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组建农村土地合作社、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实施金融跟进”等“四位一体”运作模式的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权的担保功能和融资功能。
3、土地收益权抵押贷款流程
所需材料:土地合作社以入股会员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在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换成合作社统一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合作社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信用社申请贷款表。
流程:信用社对土地合作社的土地质量、经营面积、销售利润等进行调查评估后,对土地合作社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确定授信额度发放贷款。质押后土地使用产权证交土地产权交易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