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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诉和民诉解释的相关规定,主要做如下区分:

(一)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生效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三)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四)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另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向其中一个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