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可以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机构有:
(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商业保险公司;
(3) 经国家资格认定,批准承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机构;
(4) 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行业也可以自行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但须建立专门的经办机构。
(5) 无论哪种经办补充养老保险的机构均须进行资格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授权负责制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
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行业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须办理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