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沂双赢担保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诉讼保全担保所需提交材料及流程
一、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人起诉状
2、财产保全申请书
3、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拟向法院申请查封的财产明细清单。
5、案件的证据材料,特别是证明债权的直接证据。
6、立案通知书副本及传票副本(如有).。
7、若案件判决书已经生效(如有),无须提交上述6项资料,只提供判决书原件即可。
8、申请人为非自然人的,携带公司公章,以用于与担保公司订立《担保协议书》。
9、保公司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本公司审查。申请人按以述一提供相应材料,双方协商确定了担保费用并签订《担保协议书》后2个小时内出具《担保书》。
三、担保公司同意担保双方签订《担保协议书》,由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提供担保,也可以由委托的律师提供反担保。如由律师提拱反担保的,担保公司可以在收费标准的基础减免10%。
四、申请人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用。
五、本公司提交《担保书》,由申请人持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六、法院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向担保公司提供一份法院查封裁定书及协助通知书、财产查封清单。
七、担保后跟踪工作。
联系人:朱孔行,手机:1357395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