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院试水支付宝钱包缴纳诉讼费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近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运营的“浙江法院12368”正式登陆支付宝手机钱包。今后,当事人在浙江法院打官司,只需扫描《预交诉讼费通知单》上的支付二维码,即可自动关注“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并据此缴纳诉讼费,无需再跑银行网点排队。
据介绍,当事人登录支付宝钱包后,选择服务,添加“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点开诉讼交费内的费用交纳,输入诉讼费缴纳专属账户,支付成功后即完成诉讼费缴纳。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支付宝钱包,扫描缴费通知单上的二维码,会自动关注“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号,并可直接在手机上查看案件案号、当事人信息、诉讼费缴纳专属账户、开户银行、诉讼费金额、收款单位、费用类型等信息,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交费即可完成诉讼费用的缴纳。
据了解,“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作为浙江法院全面深化阳光司法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功能,促进法院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搭建更人性化的互联网司法服务平台。 (余建华 孟焕良 蒋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