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甲方村东,面积2000亩土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四至为东至临西一路,西至临西五路,南至金五路,北至金一路,长3000米,宽3510米。
甲方保证甲方对该宗土地拥有合法租赁权,保证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前甲方与巩明勋已终止该土地的原租赁合同。
二、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2014年 月 日始至2014年 月 日止。
租金为 元/亩,每年租金合计为 元,租金每年一付。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年每年租金于当年 月 日前支付。
三、乙方租赁该土地用于公司生产,甲方同意乙方在该宗土地上建设厂房。本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收回该租赁土地,甲方应当对乙方在承租土地上的各种建筑设施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补偿后租赁土地上的建筑设施归甲方所有。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但应当通知甲方,甲方在相同条件下可以优先回租该土地。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单方收回该租赁土地。但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可以收回,但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国家给予租赁方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因该宗土地产生的原承租人纠纷、建厂费用纠纷、村民纠纷、原地上建筑物违法罚款及本合同签订前形成的债权债务纠纷,造成乙方承担责任后,甲方同意乙方用以后年度的租金冲抵上述情形乙方代支付各种的费用。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3%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二〇三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