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律师

律师,我的兄弟姐妹:面对现实吧!

律师,我的兄弟姐妹:面对现实吧!

 

  近日,中国律师网转载了一篇题为《张律师改行捡垃圾》的文章,之后不久,中国律师网又发表了署名蔡福林的文章《律师你为何要改行捡垃圾》,两篇文章读后,都让我感叹唏嘘。

 

  蔡福林说,做律师不容易可以理解,改行当老师、做生意、搞写作或其他职业均不足为奇,但改行捡垃圾除了特殊的原因外,就像声言出家做和尚一样透出了对律师职业的不期待、心灰意冷地意味,总是让人有一种悲凉的、无奈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在中国古代,有皇帝不愿做甘愿做和尚的人,律师有什么神圣,捡垃圾有什么稀奇。确实,个别人的特别行为不能代表什么,即使你对某个职位某个职业丧失了信心,难道别人就放弃了追求、泯灭了希望?!肯定不会。

 

  我同意蔡先生的看法, 个别人的特别行为不能代表什么,即使你对某个职位某个职业丧失了信心,难道别人就放弃了追求、泯灭了希望?!肯定不会。

 

  但是,我个人认为,张律师改行捡垃圾的二次择业现象,已经不再是个别人的特别行为了。

 

  2006年10月23日,法制晚报报道《律师收入差别大 两成人饿肚子 》文章说北京律师收入不高,年平均收入为7万元,但有20%的律师日常生活难以为继。在刚刚结束的律师事务所论坛上,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彭雪峰这样评价被社会普遍认为是高收入者的北京律师。

 

  有调查资料显示,80%的案源和业务掌握在20%的律师手中,目前北京律师行业两极分化严重。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广州日报》发表署名李纲、练情情的文章《广州律师外表光鲜难掩生活艰辛?>》,文章说,调查数据显示,律师的收入状况确实不如外界所认为的那么高,很多律师光鲜外表的底下,掩藏着生活的艰辛。而且律师行业确实存在着收入严重不平衡的问题,部分律师收入极低。

 

  有79%的律师年营业额在20万元以下,其中3万元以下的达到了20%。而如果从中刨去律师工作成本,仅计算其可支配收入,处于年收入仅为3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律师比例则为35%,90%的律师可支配收入在20万元以下。但是也不排除有超高收入的律师,其中就有1%的律师其年可支配收入在百万元以上。

 

  这两篇文章不约而同真实的揭示出北京和广州这两个中国经济最发达、律师行业发展也最活跃城市的律师现状--外表光鲜其实生活艰辛,甚至两成人饿肚子,日常生活难以为继。

 

  身为律师,我认为两篇文章所报道的内容和情况真实客观,而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的确如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北大清华法大人大的法学教育家们站在明亮的现代化教室里给憧憬未来的学生们口吐莲花讲述着为权利而斗争的时候,他们哪里会想到他们已经毕业多年的学生,他们正在从事律师职业的学生,被他们灌了满脑子法律思想的学生们还有很多人在为不饿肚子的权利而斗争。法学教授们一定会认为《张律师改行捡垃圾》是一篇童话或者寓言,而在课堂上听教授们妙趣横生的讲解民法刑法国际法的法科学生们看到《张律师改行捡垃圾》一文,也一定会认为是个别人的特别行为不能代表什么?他们依然会披星戴月埋头苦读争先恐后参加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孜孜不倦追求律师这一高尚的职业。

 

  身为律师,我了解我的同行。他们在法学院的课堂里曾经也埋头苦读过争先恐后过。他们在追求律师职业的崎岖山路上也曾经孜孜不倦过披星戴月过。

 

  然而,真实的现实就是如此。

 

  正如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所说:律师已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被视为高收入的阶层转为低收入、无保障阶层。而在他向记者展示的该所律师工资单上,多个律师因为没有接到案件而又要向律所交保险、管理费等,工资竟为负数。

 

  胡福传说:律师的收入是呈金字塔式的,高收入者处于顶端,为极少数,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律师生活艰难。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个真实的律师故事。

 

  这个故事是北京的一位著名律师讲给我的。最初,他的助手讲给我,我不信,感觉是在说一个笑话。后来,这位著名律师亲口讲给我听。我信了!信的我瞠目结舌。

 

  故事发生在2005年的冬天,著名律师和他的助手到山西的一个地级市开庭。

 

  庭审完的那天晚上,著名律师感觉很累,于是叫上助手到住地附近的一个足疗中心洗脚解乏。刚刚在沙发上躺下,房间内就走进来了两个男性按摩师。其中一个走到著名律师的面前。突然愣了一下。然后该按摩师向著名律师微微的鞠了一躬。轻声的说:某律师,你好?我来为您捏脚。某律师也突然一愣。十分惊讶!礼貌的向按摩师点了点头。按摩师俯下身开始为客人按摩。助手也很纳闷,他怎么会认识岳律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某律师是中国名律,电视上常见。

 

  捏着捏着,按摩师说话了。某律师,我很佩服您,也很崇拜您。不怕您笑话,我以前也是做律师的。干了几年,感觉自己干不了这行。既不会拉关系,又没有什么背景,干的太辛苦了,于是,改行,到这里做按摩师了,感觉还不错,最重要的是心不累了……某律师听完一句话都没有说。作为中国的大律师他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某律师马上站起身来。终止了按摩。听助手说那天之后,某律师好几天都没有笑过。

 

  当这位律师把这个真实的律师捏脚的故事讲给我听的时候。他的神情是无奈的,他的语调是缓慢的,他的心情是苦涩的。

 

  这个故事我一直不敢讲,更不敢写出来。因为,《中国律师年鉴》书写的都是某某律师成为某法院的副院长,某某律师成为某检察院的副检察长的事,什么大案名案才子精英,光荣与梦想。

 

  我的同事说,律师成按摩师和张律师改行捡垃圾等等这样的故事将来只能写进《中国律师野史》。

 

  我问:为什么?

 

  同事回答说:因为这些故事,与法治无益。与律师无光。

 

  我迷惑:可是,这是真真实实存在的事实啊!其实张律师也不想改行捡垃圾,那位山西律师也不想去给人家捏脚。他们也想学有所养,他们更想学有所用。用他们多年来摄取到的法律智慧和阳光去照耀开启文明的未来,美好的人生。然而,现实社会中他们却不能用其所掌握的法律之技养活自己。

 

  怎么办?谁之过呢?

 

  《法制晚报》和《广州日报》的两篇文章,张律师改行捡垃圾和山西律师成按摩师这两个真实的故事,象四把锋利的毒剑划的我遍体鳞伤。

 

  既有事实,又有证据。

 

  中国律师,我的同行我的兄弟姐妹们,你们看到了吗?

 

  当其他国家的律师改行去竞选总统和议员的时候,中国律师却改行去捡垃圾,改行去当按摩师。

 

  尽管哪一个行业都有落伍者,尽管28定律现象是每个行业都存在的问题,但是,对于中国律师业来说,已经不仅仅是28了,确实不够正常。其原因多重复杂,地域的,文化的,经济的,立法的,个人的,性格的,水平的,……不管是什么原因,现实就是如此。

 

  由此可以断定,中国律师的执业之旅崎岖而又坎坷,任重而又道远。

 

  文章结尾之时,忽然想起,冯象先生的一篇文章标题《中国要律师干吗?》,冯先生慧眼独具,一笔道破天机。

 

  律师,我的兄弟姐妹:面对现实吧!

 

  上帝保佑我们吧!

 

 

  (作者:杨大民,京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