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律师

如何聘请最合适的法律顾问

如何聘请最合适的法律顾问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12个误区

 

目录

误区一,关系过硬的律师才能担任法律顾问

误区二,只要是律师,就能当好法律顾问

误区三,找熟人担当法律顾问

误区四,请名气大的律师担当法律顾问

误区五,舍近求远,追求名声而聘请外地的法律顾问

误区六,追随时尚、草率聘请法律顾问

误区七,请收费便宜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误区八,最贵的法律顾问律师,就是最好的

误区九,通过主管机关或上级部门推荐、介绍法律顾问

误区十,企业系统联合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误区十一,不加选择随意聘用法律顾问

误区十二,为解燃眉之急,应对急需而聘请法律顾问

 

企业要发展,要壮大,要走向市场,就必须有一个健全和科学的管理体制。因此,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就成了至关重要的一环。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也就成了依法管理中的重头戏。如何聘请到适合企业发展、切实需要的律师,让律师在担当法律顾问的过程中起到切实作用?目前一些企业在这方面的工作的确存在一定问题。初步归纳不同情况,一般存在如下十二个误区:

 

误区一,关系过硬的律师才能担任法律顾问  

我们见过很多企业老板,他们在委托你之前,总是将有关系且关系过硬作为聘请律师的一个显性指标,理由就是一个:有关系好办事、能办好事。那么,企业在选聘法律顾问时,是否应当将关系过硬作为一个重点考虑条件呢?

    1、关系不是万能的。做过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都知道,许多事情的裁判和解决,都是有着强制性规定的,不是有关系就可以违背的,再有关系也难以达到企业期望的效果。例如,没有及时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还不想被裁判支付双倍工资,那绝不是有关系能解决的。

2、非诉事务一般无需关系。我们在做企业法律顾问,过多的事务都是内部处理和解决,无需外部介入。当需要外部介入的时候,那一定是内部未能妥善处理。如前面所说,没有及时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员工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双倍工资,主要的原因在企业没有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重点是内部解决方案,即为内部非诉事务。再比如,企业想少缴税,只能通过内部的税务策划来实现,绝不可能去利用税务部门的关系偷税漏税。                

3、没有律师关系通天下。没有哪一位律师是个关系通,对任何部门、机构及办事人员都熟悉的律师是绝对不存在的。即使是一位知名的律师,很多人认识他,也不意味着他和许多人就有关系。一家企业,要和太多的部门、机关打交道,工商局、税务局、劳动局、社保局、环保局、海关等等,举不胜举。

4、关系解决不了文案工作。做法律顾问,更多的是文案工作,几乎每一项法律事务最终都以文案的方式呈现,可以说文案工作是法律风险管控体系的核心。一家企业、一位顾问律师,外部关系再硬,也不能帮助企业进行法律风险诊断和策划,也不能帮助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和防范。

 

误区二,只要是律师,就能当好法律顾问  

有人认为,只要具有律师执业证,胜任法律顾问都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司法考试号称天下第一大考,能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较少,有了律师证就充分说明他已经具备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执业技能。事实上,这种观点是绝对错误的。

企业在选择法律顾问时,如果只关注他是不是执业律师,是不是有证,是万万不够的。的确,只要具有律师执业证,就具备担任法律顾问的资格。但是,担任法律顾问却需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即相当的执业经验。这里的执业经验,不仅要有丰富的仲裁诉讼办案经验,还要有充足的非诉业务办理经验。

没做过诉讼或者根本不做诉讼的律师,是很难做好法律顾问服务的。有些律师只做非诉业务,且只做极其高端的。没有时间和精力做法律顾问,或者对做法律顾问没有什么兴趣,是很难做好法律顾问服务的。有些律师只做诉讼业务,一宗案件的收费可能就数十上百万元,报酬抵的上做几十家法律顾问,也是很难做好法律顾问服务的。

执业律师要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一要有能力,即具备做好法律顾问的技能;二要有兴趣,有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

 

误区三,找熟人担当法律顾问   

找熟人好办事,请法律顾问自然也在熟人圈里寻,这种现象在当前的法律服务市场很流行,中国人的人情世故关系网,在这方面很突出的。熟人有熟人的优势,但是熟人也有熟人的不足。因顾及双方熟悉关系而建立的顾问关系,对顾问工作中的不满更不愿意正面提出,致使顾问工作流于形式。企业不懂如何用,顾问不用考虑如何干。其结果是顾问律师挂个名,企业情愿出点费,即使发生熟人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也难以拉下脸来,追究责任或者予以解聘。

 

误区四,请名气大的律师担当法律顾问       

很多企业老板在聘请法律顾问时,往往是冲着律师的名气去的,认为名气大的律师所起的作用也大,其实,企业老板的这种观念是不科学的,中国的律师业也在不断成长,而且正在进行专业划分,名气大的律师不一定就是对企业法律业务擅长的律师,在各个法律领域,如婚姻法、继承法、刑事辩护等,有不少很有建树的大律师,这些大律师未必就对企业法律业务比其他律师更在行,这些大律师们籍自己多年的名望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后,很多实际业务仍然需要其他律师辅助。在我们看来,与其聘请大律师,倒不如聘请专业性更强的企业律师担任本企业的法律顾问。因为这样可以让专业律师更容易走进该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核心,进行更加贴近本企业实际需求的业务指导。

 

误区五,舍近求远,追求名声而聘请外地的法律顾问

一些较大型的企业误认为自身经济实力强,花大价钱就可聘请到高级的法律顾问,因而不惜重金,甚至千里迢迢远渡他乡,到知名大城市高薪聘请法律顾问。花了大价码、去了大都市,未必请得大律师。而且,企业自身所需与所聘顾问类型并不对路,主要是忽略了学者型中听,实干型中用的基本道理,一但企业急需又往往远水解不了近渴

 

误区六,追随时尚、草率聘请法律顾问       

一些企业发现其它企业有法律顾问后,自己也不甘落后跟随聘请, 请了法律顾问之后,又不想让顾问了解企业经营和管理,管理工作中的失误及漏洞不与顾问律师进行沟通和交流,有事蛮着,问题藏着、捂着。顾问很轻闲,企业很自然。经过一段时间后,发现得不尝失,并草率解聘。从盲目聘请到草率解聘,还会得出错误结论:法律顾问无用;

 

误区七,请收费便宜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是一种有偿业务,应当体现出律师的真正价值所在。在我们看来,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并不比一位企业副总逊色多少,有的企业将律师视为外人,不愿意律师融入自己的企业管理和经营中,对律师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认识有限,自然也就不希望付出更多的代价聘请法律顾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样的法律顾问所起的作用也相当有限。指望以较小的代价让律师做出更多的付出是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在法律服务领域,没有打折的律师,只有打折的服务。

 

误区八,最贵的法律顾问律师,就是最好的

许多企业在聘请法律顾问时,非常希望找到价位较高的律师。价高质优,是大多数人的共识,包括你和我。为什么下定决心聘请最贵的顾问律师呢?

    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

    1、曾经聘请过便宜的顾问律师,未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2、担心支出费用过少,顾问律师不愿意倾尽全力 

3、企业的规模大、效益好,对法律顾问费用支出预算较高 

4、报价比别的顾问律师便宜,说明他在技能上不如别的律师

    那么,是不是最贵的顾问律师就一定是最好的法律顾问呢?不一定。在选择顾问律师时,企业必须要考虑的是:顾问律师的服务质量、顾问服务与企业需求的契合度以及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   

    关于法律顾问费用的报价,目前并无明确的依据可供参考。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不同的律师也可能给出不同的报价。

    在选择顾问律师时,亦应坚持不买贵的,只买对的!优质而适合的顾问律师,才是最好的!

 

误区九,通过主管机关或上级部门推荐、介绍法律顾问 

此类法律顾问大多是:一名顾问律师负责整个系统的法律服务工作,系统上下各企业的法律事务均由一名律师全盘负责。而系统上下、各企业之间又是不同的独立法人单位,他们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及企业特色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对顾问律师的工作要求不尽相同。律师顾问工作也很难顾及到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和管理细节,只能出现问题之后再由顾问出面,难以使各类可以避免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更难防患于未然。如遇上下级产生行政诉讼或企业同时出现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很难从中协调,甚至出现手忙脚乱;

 

误区十,企业系统联合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各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法人之间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系统内部企业之间发生纠纷后,同一名法律顾问很难处理双方的纠纷,更无法出庭代理其中任何一方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误区十一,不加选择随意聘用法律顾问      

企业需要法律顾问,随随便便到律师事务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只要是律师事务所的人员,就轻而易举当上了法律顾问。往往挑不上精兵、选不上强将,企业不挑剔,顾问多应筹,有实习的机会谁不上俩新手啊?

 

误区十二,为解燃眉之急,应对急需而聘请法律顾问     

一些企业因仲裁、诉讼、急于审查起草合同或其他应急业务需要,饥不择食。来不及考察和了解就将法律顾问请到。当察觉用不当之后,聘用合同已不便单方解除。

 

总之,企业应根据自身需求,量体裁衣,合理采用公开招聘、选聘或竞聘等方式,选好、用好法律顾问,使其真正发挥应有作用,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好助手,当好参谋,为企业的发展前行保好驾、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