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律师

2009年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
山 东 省 物 价局 文件
东 省 司 法 厅


鲁价费发[2009]68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现将《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

 

附件:1、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山东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律师服务  收费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山东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9年3月31印发


 


 

收费标准 

附件2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10000/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8000/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10000/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20000/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15000/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办理本标准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

七、本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八、本标准自20095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