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08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办法,即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额的60%计算、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为缴费基数,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2007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额20155元,确定我市2008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额为5039元/月、下限额为100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