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 注销登记
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 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
2. 已不符合企业集团的条件;
3. 母公司依法被注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申请企业集团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