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待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2有违反《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私自印刷专用发票;
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的要求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未按规定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行为;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