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律师

自2008年5月1日后劳动争议仲裁不收任何费用

自2008年5月1日后劳动争议仲裁不收任何费用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