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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征税规定

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征税规定

1、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

2、销售代俏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赠送他人。

8、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