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程序
1、申请认定的机关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申请认定时,应当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等;银行帐号证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的证件、资料。
3、认定程序
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4、认定期限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