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军转干的再就业营业税免费规定
1、自
2、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办发(2004)10号文件下发后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4、新办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退役士兵、军转干的再就业营业税免费规定
1、自
2、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办发(2004)10号文件下发后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4、新办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