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违法行为,工会可以干预吗?
我国《工会法》第22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权益的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1)克扣职工工资的;
2)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3)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4)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5)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