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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服务代理合同书

会计服务代理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鉴于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态度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均由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合同内容如下:

一、服务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报税、出口退税等公司会计业务。

2、代理工商局营业执照、技术监督局代码证、税务局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出口退税资格证的年检。

二、合同期限:

200711月起至201010月止,共计3年。本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如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权以甲方通知乙方生效。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费用:采用按月为计费期的办法,每月    元(大写: )代理费用,该费用包括乙方因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半年的代理费用;在试用期届满后五日内,一次性再付下半年的代理费用。以后每年按半年支付代理费,先支付,后服务。如非因甲方的客观原告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按实际服务的月数收取服务费,未服务月数服务费应当返还给甲方。

3、代理记账工本费   元/年(记帐凭证、帐本、报表费用)

4.其他:三年内,如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收取甲方相当于6个月服务费的辅导费。

四、双方责任、权力及义务:

1、  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凭证,作为乙方进行记账和进行各项代理服务的初始依据;

2)、甲方有责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相关财务凭证,以此确保财务及税务申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有责任最大限度为乙方在为其进行代理服务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财务工作和代理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核查;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务享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

7)、甲方有权利在为乙方提供其他客户信息并促成代理服务事项前提下减免当月服务费用;

8)、甲方有义务完成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不限于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财务工作;

9)、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务中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承担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务项目以外的相关财务工作事项。

2、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向甲方呈报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如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不符合会计法等会计规范的要求,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换。

3)、在代理的各项会计业务及纳税申报等代理业务应当在当月内完成,因业务的情况,可需要延长至次月完成的,不能影响甲方会计结算及纳税申报工作。

4)、 为甲方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乙方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并在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的范围内对甲方的基本情况履行告知义务,并提醒甲方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及应用方法;

5)、乙方有责任在代理服务范围内以最大限度减少甲方工作项目内容的前提下,完成财务代理服务工作;

6)、乙方在每月完成建帐后即将记帐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甲方,由甲方进行保管;年度终了后一次性将甲方所有的记帐凭证、会计帐册及相关财务资料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双方代理关系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帐务的延续。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工作,并确保在财务代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数据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会计内容作出解释。

8)、对在执行会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工作方式

1、甲方指定    为单位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乙方指派    为甲方代理业务负责人,负责处理本合同代理业务。乙方应当保证指派工作人员具有相应资格,乙方在更换指派的负责人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

2、乙方除特殊情况,应随叫随到,上门服务,但根据代理服务的工作特点,给与乙方一定的准备时间;不需要上门即可解决的代理事务可以通过接发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处理。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六、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各种条款以及相关事项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均构成违约,并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相应损失。

2、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情形,甲方有权解释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3、出现与本合同中条款严重相违的情况下则构成严重违约,另一方将保留终止此合同并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违约事项的权利。

七、保密事项: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及在履行合同过程获取的公司资料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未经得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内容及公司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本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章):                    

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章):

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

200710**